信息來源:集团人力资源部 發布日期:2024-07-17 瀏覽量: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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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自治區直屬的大型國有水利企業和自治區重大水利工程融資平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平臺。公司主要從事水利(水務)工程投資、建設、運營;水利(水務)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勘察設計、全過程咨詢;水生態、水環境治理;水權收儲轉讓和金融服務等業務。公司注冊資本42.54億元,總資產391.59億元。公司積極參與“一湖兩?!敝卫恚顿Y建設了國家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引綽濟遼工程、黃河內蒙古段防洪工程等多個項目,以及自治區境內的城鎮及工業園區供水、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水力發電、黃河干流水權轉換等重點項目,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資源支撐,并保持了穩中有進的良好發展態勢。連續8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水利企業”。根據發展需要,現市場化選聘所屬子公司副總經理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內蒙古藍籌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內蒙古水投集團所屬二級企業,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由自治區水利廳組建的自治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擔保公司,公司經自治區金融辦核準頒發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于2014年1月17日在內蒙古自治區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成立,注冊資本人民幣3億元。公司注冊地址位于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騰飛路如意大廈B座8層。
公司業務范圍:水利基礎設施融資擔保、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公司業務以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為基礎,積極開展涉水擔保業務,加強與全區各類金融機構合作,致力于打造一家全區綜合性融資擔保公司。
二、選聘崗位
內蒙古藍籌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三、任職條件及資格
(一)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權。自覺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方針,堅定建設行業一流企業的職業追求。高度認同內蒙古水投集團、藍籌擔保公司的戰略目標、核心價值觀和企業文化。
2.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干事創業激情,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勇于變革、開拓進取,市場感覺敏銳,善于捕捉商機、防控風險,持續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不斷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3.具有較強的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善于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有勝任崗位職責的領導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有國際視野、戰略思維、法治理念,有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專業方法,懂經營、會管理、善決策,注重團結協作,善于組織協調,能夠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4.具有正確的業績觀,堅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正確處理當期效益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勇擔當,善作為,勤奮敬業,真抓實干,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推動企業全面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工作業績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契約精神、法治觀念和個人品行,正確行使職權,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求真務實,清正廉潔,自覺接受黨組織和職工群眾的批評和監督,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二)任職資格
1.具有累計10年(含,下同)以上銀行或擔保公司等金融類、金融業務方面的工作經歷;
2.擔任下列某一項職務3年以上,或者累計擔任下列職務3年以上:
(1)國有企業相當于正科級及以上管理人員;
(2)行政事業單位正科級及以上干部;
(3)近三年平均年納稅所得額大于或等于100萬元、2023年末職工和派遣工人大于或等于100人、企業的資產總額大于或等于2000萬元的民營企業副總及以上人員。
3.熟悉經濟、金融、擔保的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意識;熟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法規知識,了解融資擔保業務知識;有較強的經濟金融研究能力和行業分析能力;
4.具備較強的市場拓展能力,能夠積極尋找和把握新的業務機遇,擴大公司市場份額;具備整合內外部資源的能力,能夠有效調動和協調各方面資源,推動公司業務發展;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5周歲即1989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至45周歲即197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崗位職責
主要崗位職責為貫徹落實公司黨支部、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工作部署、公司發展戰略,推動實現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全面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經營業務指標。具體職責為:
1.協助總經理分管公司融資擔保業務,負責公司的業務拓展和運營,管理業務團隊,保障業務指標的完成;
2.執行公司的業務發展規劃和經營戰略;密切關注行業動態,及時調整業務策略,保持公司在行業內的領先地位;負責公司的業務品牌建設和市場推廣工作,提高公司在行業內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3.制訂公司業務方針、政策,落實公司業務管理改進方案;
4.組織維護與客戶的聯系,參與公司重大業務洽談,解決業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公司擔保業務創新,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業務效率和客戶滿意度,確保公司業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健發展;
5.落實董事長、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副總經理其他崗位職責。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參加選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2.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有違反職業道德、操守或者工作嚴重失職給所任職的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3.曾在履行工作職責時有提供虛假信息等違反誠信原則行為,或指使、參與所任職機構拒絕、阻撓監管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或案件查處的;
4.最近5年擔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銷、宣告破產或吊銷營業執照機構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并負有個人責任的;
5.本人或其配偶仍有數額較大的逾期債務未能償還的;
6.被監督管理部門終身禁止或在一定期限內禁止擔任融資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且年限未滿的;
7.提交虛假申請材料或采用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得任職備案的;
8.因涉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正接受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9.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10.上一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
11.與本公司干部職工存在親屬關系且需要任職回避的;
12.《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不適合擔任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實行聘期制。聘期三年,其中初次聘為職業經理人的,試聘期一年,試聘期薪酬執行正常標準。聘期期滿后,重新履行聘任程序。
(二)實行契約化管理。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崗位聘任協議、經營業績責任書(年度和任期)等。
(三)實行差異化薪酬。
1.薪酬標準。按照“業績與薪酬雙對標”原則,根據行業特點,結合企業發展戰略目標、崗位職責及經營業績,參照市場同類可比人員確定薪酬,具體標準由公司董事會與聘任人選協商確定,并報水投集團審核備案。
2.薪酬結構。包含基本年薪(包含通訊補貼等)和績效年薪,其中績效薪酬占比不低于70%。履職待遇比照公司同層級領導人員執行。
3.兌現方式?;灸晷桨丛轮Ц?,績效年薪可適當按月預發、年終考核后統一兌現,可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延期支付。
4.扣罰情形。解除(終止)聘用和勞動關系后,原則上不得兌現當年績效年薪(聘期屆滿考核合格但不再續聘的除外)。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影響的,公司可將其相應期限內兌現的績效年薪部分或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明確其他應當追索扣回薪酬的情形。
(四)業績目標
具體經營業績目標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結合水投集團、公司董事會給公司下達的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確定。主要考核指標為:
1.按照責任狀要求完成業務收入目標(未完成目標80%以上的,解除崗位聘任協議)。
2.擔保代償率控制在2%以內、擔保損失率控制在0.1%以內。(實行終身責任制,承擔追償責任)
五、工作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24: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選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電話、信函等其他形式報名。請應聘人員將相關佐證材料發送至郵箱nmgmzgs@163.com,文件名為姓名+聯系電話。
1.提交材料。應聘人員需下載填寫《報名表》(附件1)并上傳,并提交下列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專利成果、專業成果、項目成果、海外取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相關職務的任職文件、近三年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簽字版的《個人承諾書》(附件2)等掃描件。
2.其他事宜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個人承諾書》,所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報名人數達到1:3方可開考。
(三)資格審核
對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的有效性及是否符合選聘要求等進行審查。因未如實填寫信息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選聘考試、聘用資格。
(四)能力素質測試
能力素質測試分兩部分進行:筆試和面試。能力素質測試實行量化計分,其中:筆試占比30%,面試占比70%。筆試考評結果排名,按1:10的比例進入面試。通過資格審查,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在10人以下(含),全部進入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包括認知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按照工作方案和崗位需求,測試包含政治理論素養、組織領導能力、崗位專業能力等內容,時間不超過1.5小時。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2.面試
面試主要包括基本政治理論常識、專業知識、工作經驗、案例分析等內容,由評委進行提問,競聘人員進行回答,時間不超過20分鐘。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
(五)確定初步考察對象
根據綜合考評成績排名,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初步人選。
(六)組織考察
對考察對象的素質、能力、業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對學歷、履歷、任職資格、廉潔從業等情況進行背景核查,確認是否有犯罪記錄、信用風險、金融違規等情形。資格復審和背景調查結果不符合應聘要求或體檢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傳染病等影響正常履職的疾病),取消考察資格,不進行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選
內蒙古水投集團黨委研究討論決定最終聘用人員,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不影響任職的,履行相關聘任程序。
七、其他事項
1.本次選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專業測評機構組織實施。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培訓。
2.本次選聘對于任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3.本次選聘僅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及信件寄送。選聘工作后續信息,請及時關注公司公眾號和個人手機短信息。因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重要信息而影響參加選聘的,應聘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4.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選聘簡章明確的報名方式準備和上傳資料,并對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始終(含聘用后),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聘用資格。
5.所用選聘資料,原件一律退還,其他資料留存不予退還,所有資料僅用于本次選聘,將予以嚴格保密。
八、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1-5289514 0471-3982862
監督電話:0471-525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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