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23-04-12 瀏覽量:2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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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簡介
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自治區直屬的大型國有水利企業和自治區重大水利工程融資平臺、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平臺。公司主要從事水利(水務)工程投資、建設、運營;水利(水務)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勘察設計、全過程咨詢;水生態、水環境治理;水權收儲轉讓和金融服務等業務。公司注冊資本42.5億元,總資產390.79億元,有控(參)股子公司57家。公司積極參與“一湖兩?!敝卫?,投資建設了國家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引綽濟遼工程、黃河內蒙古段防洪工程等多個項目,以及自治區境內的城鎮及工業園區供水、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水力發電、黃河干流水權轉換等重點項目,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資源支撐,并保持了穩中有進的良好發展態勢。連續8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水利企業”。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41個崗位,共51人。具體崗位需求及條件詳見附件《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為:崗位需求表)。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需求表》中明確的文化程度。應屆生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學校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截至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屆時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7.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及組織形式
(一)發布信息
由集團公司統一在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招聘簡章。
(二)報名
應聘人員須于規定時間內將相關資料發送到指定郵箱,郵箱地址詳見《崗位需求表》。
1.報名須提供的相關資料:報名人員須按要求的格式填寫《應聘報名登記表》。將填寫的《應聘報名登記表》、應聘者本人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www.chsi.com.cn)《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畢業證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相關專業執業資格和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須提供過去1年內1、4、7、11月的黨費繳納收據)掃描件成一份PDF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電子郵件主題為“報考單位+姓名+報考崗位+手機號碼”(如:蒙東水務+張某+文秘+138********)。所提供的材料須全部掃描為A4頁面大小,內容清晰。
2.注意事項
●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或上傳無效證件、資料缺項,視為報名無效。
●本次招聘不接受電話來訪。應聘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嚴格按要求進行報名。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不可重復向郵箱投遞資料。資料投遞后不予退回。
●本次招聘報名截止到2023年4月25日17:00。
(三)人員初選
用人單位根據各崗位的招聘任職資格和條件,對應聘者投遞的資料進行初步篩選。
(四)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對經初選符合條件的應聘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詳細審查。對通過審查的應聘者名單通過電話及網站進行通知、公示。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和聘用后,一經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等,將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資格復審
由用人單位在招聘測試前,對應聘者的證件原件進行復審,并由應聘者本人現場填寫《應聘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六)招錄測試
本次招聘測試(筆試、面試),由用人單位按照制度規定并結合各單位實際,視情況確定測試方式并實施。
(七)體檢
由用人單位通知測試通過人員本人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由用人單位確定,相關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本人承擔,體檢報告由用人單位負責統一領取。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八)錄用考察
對體檢合格進入考察范圍的人選進行考察,了解應聘者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心理素質、作風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應聘人員應在指定日期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并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九)錄用前公示
由集團公司通過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對擬錄用人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存在影響聘用情況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錄用
經錄用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向被錄用者發出錄用通知。
對與行政事業單位或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試用期
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過程中,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有權調整招聘崗位和數量。
(二)被錄用人員需服從用人單位的崗位分配調整,對不服從分配者,公司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的進程及結果將通過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請應聘人員隨時予以關注,并確保通訊方式暢通。如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報名資料、參加測試、體檢、報到等,則視同棄權,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用人單位可選擇依次進行遞補或終止對相關崗位的招聘。
(五)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微信公眾號是本次招聘信息發布的指定網站,其他任何網站發布的招聘信息均與我公司無關。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我公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等事宜,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及資料,提醒考生謹防受騙造成損失。對于散播虛假信息擾亂招聘秩序者,將依據法律追究其責任。社會上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七)經綜合研判,確定應聘者中無合適人選的,本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對相關崗位的招聘工作。
(八)本簡章由內蒙古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七、紀律和監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執行回避制度規定。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招聘工作監督信箱:nmstjd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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