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乌拉特前旗小佘太昌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發布日期:2024-11-20 瀏覽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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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責任
在自治區國資委和水投集團的監管領導下,在董事會科學決策、監事會有效監督下,昌魯公司經營班子團結帶領全體職工,不忘初心、勇于擔當,團結協作、攻堅克難,扎實開展各項工作,保持了昌魯公司穩中有進的發展態勢,實現國有資金安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較好地履行了國有企業經濟責任。
2.安全責任
從嚴落實安全生產責 任制,自上而下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以戒為固,以怠為敗。作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公司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和義務,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層層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公司對水庫開展了6次安全生產檢查,并嚴格進行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工作;加強對電氣設備的除塵、維護工作,始終堅持安全事故“三不放過”原則,確保了水庫的安全。
3.政治責任
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四風”政治工作,強化作風建設,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認真開展了權利運行制約與監督工作,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權力運行程序化、公開化,在物資采購、資金管理、選人用人等重要領域均照章辦事、規范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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